中新網3月11日電 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10日,美國舊金山一位聯邦法官裁決,由於涉及到正在進行的關於美國國安局(NSA)數據收集行為侵犯隱私權的訴訟,美國政府目前不能銷毀NSA收集的電話記錄。
  批准NSA監控行為的法院曾出於隱私方面的考慮,要求NSA將收集的數據在5年之後銷毀。
  然而,舊金山地區法官傑弗里·懷特於當地時間10日下午頒佈法令,要求將這些數據至少保留到3月19日。屆時,他將主持一場關於繼續保存這些記錄的聽證會。
  懷特稱,如果美國政府在他裁決收集電話記錄的行為是否違法之前就銷毀了這些記錄,他就無法給控告NSA侵犯隱私權的原告們一個滿意的回答。
  NSA的大型電話數據收集項目於去年被斯諾登曝光後,被美國國內多個個人和群體起訴。原告們稱,NSA的行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要求結束這一監控項目。
  今年1月17日,美國總統奧巴馬闡述了其對監聽項目的改革計劃,但仍缺乏具體的實施方案。  (原標題:美國法官稱NSA電話記錄是侵犯隱私案證據 禁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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